Weiiiiiii!!!! 距离上一篇已经5个月喇!!!!
现在我再看自己在去年12月写的东东超级心虚!
“Not the right one 就不能認真?不認真又怎樣呢?在愛情裡,「認真」又代表啥?喜歡到不喜歡就好了,管他是否Mr.Right。”
喜欢到不喜欢好了。我差点把它忘了。
在今期《JET》读到一篇有趣的文章,送两段给你:
“…… 她们要型,宁愿分开被。与其归咎怕冷怕热,其实她们是自私自利。教育程度越高的, 越有主见,越有要求,越要求自我,越不愿屈就,越不肯牺牲。干吗要我迁就男人?为什么要我牺牲?于是就连简简单单的一张被,都要楚河汉界。你怕热吗?你盖comforter好了。我怕冻,我一定要盖down quilt。我问她们,你不觉得这样不够亲密吗?她们答:”我就是不想这样亲密。”
…… 我朋友呼冤:“我只是不习惯跟人一起睡。”我劝她,不惯也得勉强自己,不捱怎得世间财。黑眼圈是捱回来的,财是,世界是,爱情都是。”— 佘宗明
是这样的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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